近日,我所陈丽萍律师团队成功协助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境外投资备案并取得备案证书,本次收购项目现已顺利完成并交割。团队紧扣国家对外投资政策要求,合理搭建投资架构,全程落实合规审查,高效对接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前置推进 ODI 全流程申报,实现境内外联动协同,以专业、高效的全流程服务,为企业出海欧洲、拓展海外业务打通关键环节。
一、项目概况
Asetek是全球D2C液冷技术开创者之一,在台式机及数据中心液冷领域积淀深厚,与春秋电子现有客户群体高度重合。本次对全球液冷技术领导者Asetek的收购,通过整合Asetek核⼼液冷技术,公司可实现从电⼦制造向“电⼦+液冷解决⽅案”的战略转型,构建新的业务增长极。
春秋电子通过新加坡路径公司向Asetek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跨境收购要约,采用自愿性全面要约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100%的股份,投资总额数千万美元。本次收购完成有利于春秋电子丰富产品矩阵、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全球化运营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同时推动春秋电子产业资源深度整合,释放协同价值,并通过布局新型业务板块,打造新的业绩增长曲线。
二、难点及处理
境外上市公司收购属于高度市场化、多主体决策、强信息披露的公开交易,交易推进过程中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而我国对外投资备案制度要求交易结构清晰、交易对价确定、交割条件明确、不存在重大未决事项,方可满足备案申报与通过条件。因此,申报主体在该项目ODI申报工作前期发现,收购境外上市公司的ODI备案与常规ODI备案在申报要求、审批节奏、信息披露边界等方面存在特殊区别,导致收购境外上市公司的ODI备案进度与境外上市公司收购的推进节奏产生冲突,需要在交易文件条款设计、先决条件设置、交割节奏安排及备案申报等环节进行统筹衔接与协调,确保商业可行性与境内外监管合规性相统一。
春秋电子向Asetek发出收购要约后,我所律师协助其同步完成发改委的项目备案以及商务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申领,采用“境内公司→境外SPV(新加坡)→目标公司”的模式以隔离相应风险。本所全程牵头协助企业与商务局、发改委开展专业化沟通,系统阐释境外上市公司收购的交易流程、监管规则、信息披露义务、市场化决策机制及交易特殊性,重点说明交易在正式交割前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厘清交易实质与监管逻辑之间的差异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支持和理解,协助企业满足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要求,推动各方在备案要件、先决条件设置、交易确定性认定标准等方面形成共识,有效提升交易在ODI备案视角下的确定性与可行性。
三、结语
未来,金茂律师将继续围绕境外投资备案、合规运营、风险防控等核心需求,为出海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专业支持,助力企业在全球市场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