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与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华理-金茂能源法律讲坛”第八期在徐汇校区逸夫楼圆满举行。本期讲坛特邀武汉大学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王树义担任主讲嘉宾,王树义教授围绕“论我国环境法治的创新发展”作专题讲解。王树义教授曾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重大环境法律的修订,并牵头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推动中国环境法律体系完善。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律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部分副教授魏圣香等嘉宾共同出席本期讲坛,并参与现场座谈交流,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董溯战担任主持人。
王树义教授结合改革开放后三部环境基本法,系统阐释了我国环境法治的创新发展。这些创新包括更新立法目的、调整价值取向、倡导地方协同立法、推进环保党内法规建设、发挥“环境软法”作用、强化流域环保立法与司法、启动环境法典编纂、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及创设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从1979年试行版、1989年版到2014年版《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已从“促进经济发展”转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价值取向也由“效率优先”拓展至“生命健康优先”“代际公平”“种际公平”。
他强调,党内法规填补了国家硬法空白,以党政联合发文形式强化“党政同责”,对领导干部生态责任形成刚性约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便是典型。“环境软法”则作为硬法补充,凭借灵活性在环境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双碳”目标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环境法治建设持续提速,政企面临的合规场景与法律需求更趋多元。金茂所将始终以专业视角跟进法治动态,凭借跨领域资源与实战经验,为客户提供精准适配的法律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