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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法韵间,墨香绽红颜——祝贺金茂律师在上海青年律师文化月书画展获殊荣

近日,由上海市律师协会、静安区文化馆、静安书法协会主办的“清风起笔 法韵长吟”上海青年律师文化月书画展正在静安区文化馆(分馆)展出,金茂所合伙人吴颖律师、徐丽锦律师及青年律师苏明珠凭借其卓越的书法作品在本次书画展中脱颖而出,分别荣获一等奖、优秀奖及三等奖,为金茂所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吴颖律师:

我的参展作品是沈钧儒先生在《重庆律师公会会刊》发刊词中的节选,是我以赵孟頫行草书体对沈钧儒先生百年前箴言的致敬。先生言:"为律师者,必须崇尚德义,砥砺廉隅,精研法理,谙练实务,而后可以胜任愉快,克尽阙职。"这段百年前先辈对律师执业准则的阐述,如今看来依然振聋发聩。

今年是我习字的第十一年,十一年间我专注赵体,为赵体之秀润典雅而着迷,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局限性。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此次获奖是评委对拙作的鼓励,更是对我未来探索的期许。

“言为心声,书为心画”,书法是心灵的表达,是情感的寄托,它不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是一种文化传承和精神追求。书法与法律,皆需在“规矩”中寻找“自由”。书法之法通世间万法,值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领悟、去实践。

徐丽锦律师:

应本次书画展的要求,本人选择从宣传法治文化的角度写了一副彰显新时代法治与德治法德同辉的对联,上联“法立乾坤昭日月”,下联“德滋社稷润山河”。对联形式的作品在过去我仅写过春联,毛笔书法创作的经历很少,这次对联创作属于“现学现卖”。能够入展并能获奖,倍感荣幸,很感谢各位评委对本人拙作的认可和鼓励。

书法于我,单就练字来说,始于少时,但就创作而言,由于较少参加比赛,创作还只是刚刚起步。书法一直是我生活中一项坚定的爱好和永恒的追求,遗憾于过去未能常常练习,但幸在也从未放弃过,每逢春节或周围有书法活动常喜凑个热闹,与书法同好者交流一番,为此从中得到很多启发,这些年,更是有幸得到个别书法家、书法老师鞭辟入里的指点,对我书法水平的提高有深刻的影响,心中甚是感念。

书法创作,博大精深,学无止境,愿自己再接再厉,在律师执业之余,能在书法之路上笔耕不辍,厚积薄发。

苏明珠律师:

很荣幸小楷作品《道德经》在本次上海律协书画展中获奖入展。我尝试练习书法其实也才刚刚一年,因钟爱小楷,决心虚心涵泳,磨练一番。恰逢上海律协的此次活动,深知自己水平有限的情况下,尝试以正在学习中的小楷创作。创作内容选择《道德经》是因其中“道法自然”“上善若水”的哲思,恰与法律人追求公平、谦和守正的职业品格相呼应。

感谢本次书画展让法律人在理性思辨之外,得以用笔墨传递人文情怀。作为律师,我始终相信:书法如律法,皆需以敬畏之心守其法度,以赤子之心承其精神。未来,我将继续以笔砚修身,以专业践行,在刚柔并济中探寻法律与艺术的共通之美。

金茂律师在此次书画展上的出色表现,不仅彰显了她们深厚的文化底蕴与艺术修养,更体现了法律人对法治精神的深刻理解与追求。她们以笔墨书写法律箴言,将法治精神融入艺术创作之中,展现了法律人独特的魅力与风采。未来,金茂律师将继续探索法治精神与艺术之美的融合,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