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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律师为长江口潮位站触碰事故的诉前解决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图一:重建后的潮位站)

2015年5月9日,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位于长江口深水航道外航道南侧的潮位站遭到一艘外轮触碰,设施、设备严重受损。金茂律师事务所周荆律师、黄艳律师、汉京琳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受聘为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提供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服务。

在未实际扣押该外轮的情况下,金茂律师协助当事人通过谈判顺利取得了中国某保险公司为该外轮提供的金额高达人民币数千万元的信用担保,并促使该外轮所属船东保赔协会提供了人民币壹仟多万元的预付赔款。随后,金茂律师指导当事人组织和安排受损潮位站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测和损失评估。通过检测,在确认受损潮位站不具有修复价值后,协助当事人组织重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临时替代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辅导当事人适当允许肇事船东一方委托的公估机构、代理律师参与到有关工作中来,以在每个工作节点中逐步获得对方对有关解决方案和价款的书面签认。

在金茂律师长达二十一个月的努力下,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终于与肇事船东就赔偿金额达成诉前和解协议,并取得了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全额赔款,避免了旷日持久的损害赔偿诉讼。

(图二:被撞歪的旧潮位站及新建潮位站的桩)

(图三:拆除过程中的潮位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