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16年7月29日修订通过并公布,将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企业更好的理解法规的最新要求,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邀请了本所合伙人吴荣良律师为企业会员单位代表解读最新出台的条例内容。
此次修订的上海环保条例落实了最严格法律责任。针对当前生态环境严峻形势,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条例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上位法规定,新增了可实施按日计罚和双罚制的事项,并参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大幅提高罚款上限至一百万元,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从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扩大至所有环境保护领域。同时,条例还对违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创设事项设定了罚则。
自2015年新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按日计罚制度的实施加大了企业的处罚力度。仅2016年上半年,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07件,罚款数额达2.6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94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202件;移送行政拘留1291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40起。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1.6万件。另根据最高检察院报告,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12件,全国共有9个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参与的37起个案中已经有6起在去年审结。另外有江苏泰州“1.6亿”环境公益诉讼案、本所吴荣良律师2015年代理的苏州首例环境公益诉讼的胜诉等成功案例,显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得到推动和进步。今年5月份“土十条”的发布出台以及常州毒地事件,使得国內土地开发建设与企业搬迁的土壤环境法律风险与责任更加清晰地显现。
在不断发展的环 境保护法律体系下,环保主管部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制度落实也在日趋完善。无论在中国的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的防控,都将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除积极应对解决企业内部已经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外,如何识别企业发展过程中潜在的环境法律风险,将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合规结合,需要企业主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与专业法律服务人士共同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