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龙
Li Hai Long

李海龙律师,金茂所合伙人,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自1993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2年就职于协和集团,先后从事加油站投资、成品油零售和房地产开发等法律事务,熟悉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的全流程。

 

2007年,进入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合伙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金融保险;侵权(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产品责任等);公司解散、破产清算等。

 

2013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间,担任金茂所军民共建负责人,连续十年为武警上海市总队、执勤四支队、执勤第四支队十中队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深受武警官兵的喜爱。2019年7月、2021年7月,金茂所党总支两次被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21年7月,金茂所党总支被中共上海市委员会授予“上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2023年12月,金茂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2016年以来,李律师先后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东部销售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人民日报数字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宝能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等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2018年12月和2021年12月,李律师带领金茂所律师团队两次成功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争议解决一级律师库。

职  位: 合伙人

执业领域: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与并购,合规事务

联系电话: +86 21 6249 6040*190

邮  箱: lihl@jinmao.com.cn

语  言: 中文

个人介绍:
李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专业。1993年起,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1年5月,进入上海协和集团,先后担任协和石油公司、房地产公司、协和集团法务。2007年,进入金茂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专职律师。2013年6月,晋升为金茂所合伙人;同年6月18日,作为金茂所牵头人,负责与武警上海市总队执勤四支队十中队开展法律共建工作。2016年被评为“黄浦区拥军优属先进个人”,2017年被评为黄浦区司法局“好党员”。2017年担任武警上海市总队法律顾问。2019年起,担任上海律师协会社会责任促进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委员会)、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委员。
服务客户:
李律师担任服务的主要客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宝能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