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自2010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主要处理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涉外诉讼与仲裁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在执业前期,李律师为众多外国客户在华直接投资、并购国内公司以及与国内贸易方的争议解决等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多家外资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近年来,李律师代表国内客户应诉国外公司提起的境外仲裁纠纷,协助国内客户进行跨境投融资等。
因其丰富的涉外案件办理经验,李律师于2017年入选首批“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于 2019年入选广东省律协与新加坡律师公会交流项目,赴新加坡律所见习两周,同年入选广州市律协涉外律师境外培训项目,赴英国法学大学学习国际仲裁课程,于2022年入选“广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第一批)”。
李律师自2023年起转入北京执业,现为金茂(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2024年入选“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
国际贸易领域代表业绩:
1、 涉外诉讼与仲裁
- 代表某国内煤炭公司应诉某新加坡公司就一起煤炭买卖合同(适用英国法)纠纷在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地为伦敦)提起的仲裁;
- 代表某国内能源公司的境外子公司应诉某意大利公司就一起LNG买卖合同 (适用英国法)纠纷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地为新加坡)提起的仲 裁;
- 代表某德国公司应诉某国内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 代表某外资货运代理公司处理多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诉讼;
- 代表某新加坡公司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某国内公司;
- 代表某外资公司就其国际航空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某国内公司;
2、 非诉
- 为某中资能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审核公司作为采购方与外国公司之间的能源买卖合同(多数适用英国法);
- 为某国企提供美国《海外反腐败法》(FCPA)内部培训。
其他涉外代表业务
3、 涉外知识产权业务
- 代表贝尔·格里尔斯(Bear Grylls)应诉某国内运动服饰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的代言合同纠纷诉讼;
- 在一起新加坡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刑案中,作为中国法专家证人向新加坡法院提供中国法专家意见;
- 就某国内公司的注册商标在境外被第三方注册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4、 外商投资/并购业务
- 参与一宗法国公司收购国内台资企业的跨境资产并购案件,代表收购方对目标资产进行尽职调查、新设全资子公司、就资产买卖协议提供中国法律意见等;
- 为外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就投资前期合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日常经营合规提供法律顾问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