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张超 律师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行业动态
1、中国人民银行新增8家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
2、中澳(大利亚)两国央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二、监管政策
1、EBA就将投资公司重新分类为信贷机构的修订后技术标准征求意见
2、EBA就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技术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3、ESMA就认可的第三国中央对手方的清算活动报告框架征求意见
4、ISDA对FASB套期会计指引的回应
5、ISDA就扩大非清算衍生品合格变现保证金抵押品的范围进行访谈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7、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三、金融数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6年7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6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
3、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资产负债表摘要及货币发行局帐目
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2026年7月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简报
5、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2026年7月长三角地区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一、行业动态
1、中国人民银行新增8家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新增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长沙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成为银行类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并接入央行端数字人民币系统。新增机构将在完成业务、技术准备后开展数字人民币业务。目前,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已扩容至30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2、中澳(大利亚)两国央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2,000亿元人民币/410亿澳大利亚元扩大至2,200亿元人民币/460亿澳大利亚元,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二、监管政策
1、EBA就将投资公司重新分类为信贷机构的修订后技术标准征求意见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就三项监管技术标准草案启动了征求意见程序,这些草案涉及当投资公司的总资产超过300亿欧元门槛时,将其重新归类为信贷机构的相关规定。这些提案明确了如何计算总资产以判断是否达到该门槛、投资公司应如何向主管当局报告此类信息,以及主管当局在何种条件下可决定授予豁免。修订后的RTS反映了《资本要求指令》(CRD)2024年的修订内容,有助于对投资公司框架进行更相称且基于风险的适用。(来源:欧洲银行管理局 网站)
2、EBA就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技术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就《监管技术标准》(RTS)草案启动了公众咨询,该草案明确了金融机构根据《资本要求条例》(CRR3)第323条必须建立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该RTS草案针对金融机构用于识别、评估、监控和管理操作风险的治理、管理流程及系统,制定了统一且相称的要求。该RTS草案明确了该框架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1.治理安排。2.操作风险管理流程。3.操作风险评估系统。该草案阐明了管理机构、高级管理层以及独立操作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角色和职责。此外,还就操作风险数据与分类法、业务指标组成部分、报告、验证和审计提出了相关要求。与信息通信技术(ICT)风险相关的要求通过《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予以规定。(来源:欧洲银行管理局 网站)
3、ESMA就认可的第三国中央对手方的清算活动报告框架征求意见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已就《欧洲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条例》(EMIR)下针对经认可的第三国中央对手方清算活动的拟议年度报告框架启动咨询,旨在提高监管机构对欧盟企业在此类中央对手方风险敞口的可观察性。目的是向监管机构提供关于欧盟企业对经认可的第三国中央对手方风险敞口的规模、特征和风险状况的结构化且一致的概览,从而为《EMIR 3》下建立的更广泛的监测框架作出贡献。根据ESMA的简化与减轻负担议程,该提案旨在最大限度地重复利用现有报告渠道中已有的信息,并将新要求限定在ESMA或主管当局无法获取的信息范围内。新要求一旦实施,将建立一套关于在经认可的第三国中央对手方进行清算活动报告的统一方法。(来源: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 网站)
4、ISDA对FASB套期会计指引的回应
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一份征求意见稿作出了回应。ISDA总体上支持FASB针对套期会计提出的定向改进建议,包括允许对持有至到期(HTM)债务证券进行利率套期、将所有有担保隔夜再融资利率(SOFR)期限认定为基准利率,以及允许净投资套期中的某些跨货币互换采用不同的重置日期。ISDA建议提供一次性过渡豁免,允许将持有至到期证券纳入现有的投资组合层级法套期交易,并将部分持有至到期证券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时建议针对现有的固定期限SOFR套期交易采用可选的修改后追溯法。ISDA成员认为这些提案表述清晰、操作简便且成本效益高,并鼓励灵活采用这些提案,确保在2026年年末报告周期前完成最终定稿。(来源:国际掉期与衍生品协会 网站)
5、ISDA就扩大非清算衍生品合格变现保证金抵押品的范围进行访谈
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对买方和卖方机构进行了一系列访谈,旨在了解非清算场外(OTC)衍生品中非现金资产作为变动保证金(VM)的使用日益增加的驱动因素,以及扩大非现金担保品使用范围所面临的障碍。从这些对话中形成了一个明确的共识:使用证券抵押品满足变动保证金要求已十分普遍,且预计将进一步增长。机构选择此方式的动机,与其说是出于现金操作的便利性,不如说是希望将现金用于投资、避免依赖回购市场,并维持多样化的可质押资产池——这不仅适用于场外衍生品,也适用于证券借贷和回购交易等所有抵押品需求。主动型基金经理将每1美元的质押现金视为1美元的未投资资金。养老金计划鉴于过去的流动性压力经历——例如2020年3月的“抢购现金”事件和2022年英国的负债驱动型投资事件——更重视能够质押广泛的证券,而非在市场下跌时被迫出售资产。在卖方方面,受客户需求驱动,交易商越来越将接受非现金抵押品视为经营成本的一部分,部分交易商甚至迫切希望在监管允许的情况下扩大非现金可抵押资产(VM)的使用范围。尽管需要考虑定价和资本方面的影响,但各机构认为运营问题才是扩大合格抵押品范围的主要障碍。扩大合格抵押品范围所伴随的运营摩擦主要集中在相对较少的几个领域。这些摩擦并非源于抵押品本身的转移——市场参与者普遍认为这方面是可控的——而是源于相关的配套流程。其中许多流程仍依赖人工操作,各机构之间存在重复操作,且依赖于交易对手方人员素质和系统质量。(来源:国际掉期与衍生品协会 网站)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办法》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结合各方面意见和行业测试结果进行了完善,提出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原则,规范资产负债管理治理结构、政策和程序,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并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树立稳健审慎的经营理念,加强资产负债协调联动,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维护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办法》推动保险公司拉长考核评价周期,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优势,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7、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财会〔2026〕12号),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更加明确保护投资者的功能定位。《办法》明确,进一步规范发展职业责任保险,其目的在于保障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突出职业责任保险依法保障第三人利益的功能定位。二是更加有力保障涉及公共利益相关业务。按照国办发30号文要求,结合近年来资本市场风险状况,《办法》适当提高了重点业务领域的投保额度要求。对依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以及从事金融企业等涉及公共利益相关实体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基本投保额度从《暂行办法》的5,000万元上调至1亿元;对于合伙人人数超过10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则按照每名合伙人100万元保险金额的更高标准执行。三是更加科学设置保险费率机制。《办法》细化了保险费率浮动机制的影响因素,明确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执业年限、行政处罚记录、涉诉情况等影响风险的主要因素纳入费率调整机制中,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加强风险管理和提升业务质量,实现“奖优罚劣”,同时有助于保险公司科学厘定费率,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四是更加细化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职业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需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承保能力,配备专业的风险管控人员,且最近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80%等。《办法》强化信息共享,要求健全完善财政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注册会计师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协同。《办法》明确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管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三、金融数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6年7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7月,银行结汇18,097亿元人民币,售汇16,856亿元人民币。2026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126,02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6,048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6年7月,银行结汇2,663亿美元,售汇2,480亿美元。2026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18,316亿美元,累计售汇15,422亿美元。2026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8,83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54,770亿元人民币。2026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83,12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1,99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6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8,656亿美元,对外付款8,058亿美元。2026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5,71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2,642亿美元。(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6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8.9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2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71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4.1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0.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8.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8万亿美元)。2026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81.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34万亿美元)。(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3、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资产负债表摘要及货币发行局帐目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截至2026年7月31日,外汇基金总资产为44,037亿港元,较2026年6月底减少599亿港元,其中港元资产减少772亿港元,外币资产则增加173亿港元。货币发行局帐目显示,2026年7月底的货币基础为20,801亿港元,较2026年6月底增长51亿港元,增幅为0.2%。2026年7月底的支持资产总额增加62亿港元至23,268亿港元,增幅为0.3%。支持比率由2026年6月底的111. 84%,上升至2026年7月底的111.86%。(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2026年7月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简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2026年7月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简报。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7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21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1.8%。相比6月末,境外机构持债规模环比有所提升。从券种看,境外机构持有国债2.02万亿元、占比62.9%,政策性金融债0.76万亿元、占比23.7%,同业存单0.27万亿元、占比8.4%,其他品种债券0.16万亿元、占比5.0%。7月份,新增5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截至7月末,共有1204家境外机构主体入市,其中638家通过结算代理渠道入市,844家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278家同时通过两个渠道入市。(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5、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2026年7月长三角地区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2026年7月长三角地区货币信贷运行情况,主要内容:一、7月,长三角地区人民币存款增加2,146亿元,同比多增4,488亿元。外币存款增加60亿美元,同比多增115亿美元。二、7月,长三角地区人民币贷款减少196亿元,同比少减1,516亿元。外币贷款增加8亿美元,同比多增35亿美元。(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