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向制度化、体系化的关键一步。3月15日,上海政法学院举办第一届生态环境法典论坛,来自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多所高校和律所的40余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加论坛,金茂所合伙人吴荣良应邀出席并发表演讲。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共五编1242条,包括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编。法典系统整合现行环境保护法、水气声固土等污染防治法相关的单行法律,彻底改变以往环境法律规范分散、衔接不畅、裁量不一的痛点,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正式迈入体系化、法典化的新阶段。
多位领导和专家在论坛上致辞和发言,并对环境法典的实施寄予厚望,从不同视角对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了解读。吴荣良律师在专题演讲中,围绕生态环境行政责任制度这一核心,结合多年环境法律实务经验,对比现行《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系统梳理法典在行政责任层面的变革,重点围绕部分行政责任追责时效的延长(从2年延长为5年)、“双罚制”、“过罚相当”原则的适用等展开分析,并就“监管机关:严格执法与规范履职”“市场主体:主动合规与风险防控”“法律与学界:深入研习与推动落地”等方面,结合多年环境法律服务的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环境法典的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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