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
银行融资法律业务是金茂所的传统优势法律服务领域。金茂所曾为浦东新区首批国际银团贷款项目、世界银行及亚洲开发银行的基础设施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了法国兴业银行、荷兰合作银行、瑞银集团、新加坡星展银行等多家外资银行的人民币融资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牵头人的多个人民币银团贷款项目,金茂所均作为银团律师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金茂所曾协助多个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发放FTN贷款以及开展银信证保合作、理财资金投资等项目,并协助企业客户获取境内外银行融资支持。
作为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首批中介机构会员单位,金茂所已经为多家大型企业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等品种的债务融资成功发行提供了法律服务。
■ 保险
中国保监会于2010年起陆续公布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金茂所已适时投身于该项新兴法律业务。2015年1月22日, 金茂所全程参与的“太平洋—大唐重庆渝能债权投资计划”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注册发行系统”完成电子化注册流程,成为该系统上线运行后注册成功的首单产品。目前,金茂律师已经为中国人保、太平保险、太平洋保险、光大永明、工银安盛等保险机构发起的数百单保险资金投资计划成功提供了法律服务。
■ 证券
金茂律师事务所是1993年经中国司法部及证监会批准,第一批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2000年金茂所又获中国司法部及证监会认定为首批具有从事拥有境内权益的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和上市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自1993年以来,金茂所为数百个中国企业和海外企业的重组、改制和股票发行、上市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其中包括中国首例B股配股、中国首例纯B股增发A股、中国首例两家上市公司“并壳让壳”重组、首例中国企业直接收购海外上市公司、首批中国企业赴香港创业板上市、首批外商投资企业上市、股权分置改革后首例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换股吸收合并整体上市、首批上市公司公司债、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全国首家自贸试验区债务融资工具、上海地方国企首家银行间市场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DFI)等多起著名案例。金茂所在企业境外发行可交换债券、高级美元债券、境外银行融资等方面也有较多成功案例,参与的项目曾获评CHINA LAW & PRACTICE中国法律商务年度杰出交易奖。
由金茂所提供上市法律服务的多家企业已经在美国纳斯达克(NASDAQ)、香港主板(HKEX)、香港创业板(GEM)、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瑞士、德国以及中国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等证券市场上市,并编著了《科创企业运营与上市法律实务》等相关专著。
■ 信托和资产证券化
金茂所与多家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金茂律师出任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4年起,金茂所积极参与了多单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法律服务。
■ 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
金茂所已为多个国际和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系上海股权投资协会会员单位。金茂所积极参与上海市关于QFLP、QDLP等跨境私募投资基金试点政策的调研,为洲岭资本(LYFE CAPITAL)、汇勤集团(WELKIN CAPITAL)、世邦魏理仕投资集团(CBRE INVESTMENT)、遨问创投等境内外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同时,金茂所熟悉基金境外直接投资(ODI)的境内监管政策,为鼎晖百孚、上海国和、千骥医疗等多支基金投资境外项目和红筹架构境外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在符合国家大政方针的前提下支持基金开展理性境外投资。
■ 地方金融行业
金茂所积极参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的设立、变更和经营管理法律服务,先后成为上海市担保行业协会和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的会员、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创始会员,当选上海市商业保理同业公会监事长和上海浦东商业保理行业协会副会长,参与主编了全国首批“商业保理培训系列教材”;当选上海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理事,并成为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 期货和衍生品行业
金茂所在期货和衍生品领域有着丰富的服务经验。金茂所担任上海期交所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且为上海市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的会员单位。期货业务方面,为期货经营机构提供合规、风险管理等法律服务。衍生品业务方面,金茂所为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永丰(中国)银行总行、日本瑞穗银行多家内外资银行提供ISDA协议和NAFMII协议相关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合同审核以及交易谈判;亦擅长对衍生品交易纠纷的处理,承办或参与多件衍生品交易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