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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备受关注的行政强制法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行政强制法》是我国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后,又一部旨在约束行政权力的法律。1996年和2003年,我国分别出台了旨在遏制“乱处罚”的《行政处罚法》和终结“滥审批”的《行政许可法》。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在作草案修改情况汇报时指出,“《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
从1999年3月开始起草,到今天第三次提请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历经10年,跨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据法律界有关人士介绍,该草案两次审议后均搁置了近两年,原因在于草案中有关行政强制权的配置问题,即行政强制行为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强制由谁设定以及行政强制行为的实施程序等核心问题争议较大。
来源:中国青年报